发光字“缺胳膊少腿”有碍观瞻(2)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店面招牌、建筑物外墙发光字等都属于户外广告范畴。如果户外广告有坏损的,商家有义务进行修缮。其依据是《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。
记者了解到,《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户外广告发布者应当定期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,遇台风、暴雨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。户外广告陈旧、破损的,户外广告发布者应当及时修缮或者拆除。
此外,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。“现在户外广告实行属地管理,一般是广告所属的市场监督管理所来管。”上述工作人员说,如果有群众举报某处户外广告坏损,工商部门应去督促商家进行修缮。
记者了解到,曾有外地媒体报道广告牌短路引发火灾的事故。譬如,三亚一火锅店因广告牌电线短路引火灾。那么,店招和墙面的发光字坏损,存在安全隐患吗?
曾经从事户外广告业务的尹先生告诉记者,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户外广告发光字都是LED材质。发光字不亮,可能是线路故障、光源坏掉、安装不当等原因造成。LED的电压很低,一般只有12V或者24Vag九游会登录j9入口,发生触电和起火的概率都不高。